近段時間,大良消委分會收到多宗關于培訓機構的退費投訴,集中問題在退費難,在協調的過程中,雙方對于疫情導致延期的期限出現爭議,無法達成一致意見;而愿意退款的商家亦會出現拖延的問題。涉案的家長中有些妥協于合同條款決定放棄,也有些堅持退款要求并司法渠道維權。
經統計,2020年,大良轄區關于教育培訓機構的投訴案件增長明顯,消費者投訴的問題主要集中于售后服務、合同中止退費。主要原因包括:一是疫情對線下教育培訓行業沖擊較大,部分商家受此影響出現經營困難的狀況,無法繼續提供服務;二是教育培訓機構由線下培訓服務轉為線上服務,部分家長認為無法達到教育效果要求退費等。
培訓機構的問題已出現多年,至今仍未有行業規范細則,商家素質參差不齊,家長在選擇培訓機構時應持謹慎的態度,盡量選擇可以提供合同的商家,合同上的條款應閱讀清楚并及時咨詢商家。鑒于培訓機構較多采用預付款的形式繳費,合同期往往較長,建議家長簽訂合同應注意:
一、核實機構是否具備培訓資格,可向市場監管部門或教育部門查詢是否具備相關證照,避免只有咨詢資格的商家超過經營范圍違規開班授課。
二、與授課機構協商好并在合同中列明退費規定,讓日后退款有依有據。譬如注明7天內如果一節課都沒上,則全額退款;7天后如果一節都沒上,退學費的95%;上了1/3的課程,則退剩余款項的50%;大于1/3小于1/2的課程,可以退剩余款項的30%,如果超過一半課程,那么剩余款項則分文不退等。在上課前落實退款方案,比中途退課雙方再進行協商更省心。
三、與授課機構協定因非客戶原因導致不能開課的賠償或退款辦法,譬如遲遲未能招聘到老師或者未能達到報名人數而拖延開課。
四、合同中有不明白或概念模糊的地方務必要求授課機構解釋清楚。譬如課程有效期為6歲前,究竟是課程在6歲前可以任意重復上還是課程內容可以在6歲前自由安排時間上課但不可重復上。
五、考慮清楚自己的小朋友能否堅持在合同期內去上課。譬如小朋友因個人喜好原因不愿意繼續上課或者家長安排小朋友離開到別處居住而不能繼續上課。